(1)
我打開了那個粉紅色的信封,信封裏麵和之前一樣放著一張白色的卡片。我拿出卡片,看到上麵寫了幾行字——
親愛的月顏夕:
你是否還記得在一百天前你和石在信在某個籃球場上的初次相遇呢?
恭喜你,今天是你和他在一起一百天的日子,在這值得紀念的日子裏,請你為你最親愛的他做些不一樣的事情吧!一份禮物也好,一個驚喜也好,請為他準備吧!
準備時間為一天,明天的這個時候,請在那個屬於你們的愛的小屋裏共度美好的第一百零一天吧!
《一起結婚吧》攝製組
我和石在信認識一百天了?
我看著那張卡片上的字,感覺就像做了一場夢一樣。
我都不知道我竟然和那個家夥認識這麽久了,現在想想,初次見麵時的場麵還真是很好笑呢。其實在籃球場的那次見麵,應該是我們第三次見麵吧。
和那個家夥初次見麵,是我翻窗出去準備玩的那一次。第一眼見到他,我就覺得他好像是從西方油畫裏麵走出來的天神一樣,那俊美的輪廓,那美到不可思議的五官。我必須承認,那個時候我真的被他那張帥氣的臉嚇到了,我一直都不知道這個世界上竟然還會有這麽帥氣的人。
雖然那個時候覺得他很帥,可是那個時候我並不喜歡他,不對,應該說很討厭他,因為那個時候的他講話真的超級惹人厭。
想到這裏,我不由得笑了起來。
笑過之後,我又開始鬱悶起來。
什麽禮物?什麽驚喜?我要做些什麽才好呢?
那個家夥這段時間經曆了這麽多不愉快的事情,我要做些什麽來讓他忘記這段時間的不快呢?
幫他捶背按摩?這算是驚喜嗎?
要不然就給他做一頓大餐?我可能會把廚房燒掉吧。
我實在不擅長做這種讓別人感到驚喜的事情,還是送點禮物給他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