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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吃了土豆燒肉,今天晚上決定吃清蒸鱸魚。嗯……還有什麽東西想吃呢?我一邊想,一邊在語文書上畫啊畫,寫啊寫的。
快下課的時候,接到羅亞的短信:“中午還是在圖書館後麵嗎?”
“當然!”我回複道,同時看了一下我的錢包,裏麵的零花錢還很多耶,不花白不花。
“晚餐的材料我去買吧,你隻要負責做就好了!”編輯好短信,我發給羅亞,過了會兒接到他的回複,果然是超級感動:“╰( ̄▽ ̄)╯我好高興!”
這個家夥,還真是現實耶。不過,我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日曆,唉……離那個星期六過去了華麗的30天,而這30天裏我究竟在幹什麽啊?
好像唯一幹的事情就是在羅亞家吃好喝好,間或跟他一起去超市買點零食,每天計劃第二天的午飯和晚飯。唉……我的人生真的隻有吃這一件事情可以做了嗎?
我要戀愛!戀愛!
我可是快要死掉的人耶,怎麽一點兒快死掉的覺悟都沒有?
想到這裏,我不禁苦惱起來,不過上帝伯伯似乎不願意看我苦惱,我才苦惱了一小會兒,下課的鈴聲就響了耶。
我連忙收拾好東西趕往圖書館前麵的石桌,那裏已經是專供我和羅亞吃飯的地方了。
我避開小白她們的視線,在學校裏繞了兩個彎後趕到那裏。這樣就沒有人會發現我和羅亞的關係了。我興衝衝地跑進樹林,卻立即被眼前的畫麵定住了。石桌邊有兩個人,不但有羅亞,還有一個男生背對著我坐著。早我一步到來的羅亞和那個同學有說有笑的,看樣子那是他的朋友或者同學啦。
虧我這麽努力地躲避大家的視線,羅亞那個家夥居然喊了他的同學到我和他的私密地點來,這樣不是出賣我嗎?
怎麽辦?責怪羅亞是其次的,現在我首先要做的是如何巧妙地掩飾我和羅亞是朋友這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