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諶
一
我開始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是在五歲那年,準確地說是在1990年的11月2號。
那是一個起風的星期五,天空有些陰霾,早晨起床時媽媽讓我多穿點,因為從今天開始要降溫。那天早上一進幼兒園,我就因為和一個名叫孫宇的小胖子打架被我們的孫老師給抓住了。孫老師是一個很溫柔的女老師,那年她二十三歲,剛從大學畢業不久。那天她穿著一件暖黃色的線衣,梳著一個很好看的馬尾辮。
她把我和孫宇揪到角落,問我們為什麽打架,孫宇一臉茫然地搖搖頭,說:“我不知道,他今天一進來就打我,說要找我算賬。”
於是她轉而問我要跟他算什麽賬,我義正詞嚴地告訴她?:“三天前下午放學回家的時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腳,他說有本事三天後找他報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孫老師笑著摸了我的頭一下,說:“你這孩子可真是記仇呢,小朋友之間要友愛。”
我說:“他才沒跟我友愛呢,他從認識我到今天總共踢過我五次屁股,揪過我五次耳朵,還捏過我兩個八次臉。”
那時候我隻學到十以內的算術,所以隻能用這種方式來描述十六。
聽我這麽說完,原本微笑著的孫老師頓時就表情凝固了,她把孫宇打發走,然後就拎著我到園長辦公室給我媽打了個電話。
後來事情的發展就沒有什麽懸念了,她們驚奇地發現我是一個不正常的孩子,我清晰地記得從記事開始的每一件事、每一個細節,細致到每天的每一頓飯吃的是什麽東西,電視播了什麽節目、什麽新聞,天氣是好是壞,刮風還是下雨,甚至誰在什麽地方和我說了什麽話,每一個畫麵都曆曆在目,隻要我去回憶,它們就像放電影一樣清晰,而且除了睡覺的時間外,沒有任何的空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