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饋贈之喜

文/默默安然

一、就算前麵是刀山火海,我也一定要追到他

商妄主動走進我的世界是在一個春天裏莫名其妙的大風天,四五級的大風刮得門窗不停響。

我坐在家裏開的小超市的收銀台後看書,頭上戴著降噪耳機。超市生意很差,怕是開不下去了,媽媽去隔壁打麻將,我一個馬上高考的人自然不會認真對待買賣這種事。所以商妄進來時,我壓根就沒抬頭。

反正現在的人素質都還不錯,拿了東西知道主動來付錢,自己拿手機掃一掃就好了。商妄也不例外,他拿了一瓶可樂到我麵前,然後用支付寶付了賬。我以為他接下來的動作應該是拿起可樂走人,結果他屈起手指在我攤開的英語習題上敲了敲。

不得不說,他的手長得太好看了。我終於抬起頭,當我發現是商妄時,我的後槽牙因為緊張死死咬住了。

商妄是我的男神,他對我的吸引力超越所有熱搜明星,自從迷上他,我將我之前所有偶像都拋棄了。

他比我高一屆,如今已經讀大學了。我們在學校時根本沒機會認識,當然也是因為我。我知道他就住在前麵那條路的盡頭,步行十幾分鍾的距離,這卻是我第一次見他走進我家超市。

雖然商妄長得一表人才,絕對是肩寬腰窄的好身材,但我不是那麽膚淺的人,我注意到他,是因為高二上學期發生的一件事。

我們這個城市靠海,中間還有一條大運河,很多很多的橋也就成了城市特色。我放學必經之路上就有一座橋,我常常站在橋邊發呆。冬天還沒過去時,河水結著冰,冰麵上總是走著很多的人,釣魚的砸出一個個鑲著白邊的窟窿,小孩子打打鬧鬧,甚至還有人推著自行車抄近路。因為這是從小看慣了的景象,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麽問題。

人的視覺是會有盲區的,尤其置身其中的時候,所以兩個人落水很久,冰上和岸上的其他人才反應過來。在橋上的我還要慢一些,我的心跳加速時,一個人已經下水去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