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用火藥製造子彈禦敵,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同是一種東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蓋不但電氣而已。”——魯迅《偽自由書·電的利弊》。
魯迅:“我真說過這話。”
可惜,魯迅這話說錯了。
中國古代將火藥運用於軍事用途的曆史十分悠久,早在唐朝就出現了用火藥助燃焚燒城牆以便攻城的記錄。而到了宋朝,火藥運用就更加廣泛了。隻是當時火藥的威力還不夠大,又還沒有發明配套的火槍、火炮之類的武器,因此火藥隻是作為一種劇烈燃燒的媒介安裝在弓箭上使用罷了,並沒有取得獨立武器的地位,更不能打破原有的主要是弓箭、刀槍、鎧甲的冷兵器係統。
更何況,當時的火藥配方還很粗陋,穩定性不強,高興了還能正常燃燒激發,不高興了點不著火還是輕的,萬一來個自爆殉燃之類的幺蛾子,那可夠你喝上一壺的。
因此孟宗政看見柴安風動作輕佻,真怕這堆準備對付金國完顏合達的炸藥球,就這麽自己爆炸了,反而來上一出“搬起石頭砸自己腳”……
就這樣巡視了一陣,時間已過去了有一刻鍾,前頭已經傳來戰報:金國大軍已在城下列陣,正打算攻打樊城城池。
這也是大勢所趨。
孟宗政乃是一員久經沙場的老將,聽了這樣理所當然的戰報自然是十分篤定的,從容下令:“知道了,你傳令下去,全軍各就各位,刀出鞘、箭上弓、弩拉弦,小心讓完顏合達占了便宜!全軍靜謐,不得喧嘩,若有輕舉妄動者,斬!”
說罷,孟宗政又扭頭對柴安風道:“爵爺,我們這就到前頭看看吧。”
城下金國大軍已在樊城城下列陣完畢,倉促打量了一下,來人總在一兩萬人,旌旗飄**、鼓聲錯落、行旅明晰,陣型倒也十分齊整。
尤其是陣中一頂紅傘十分顯眼,傘下一員大將坐在馬上,不時向樊城眺望兩眼、不時向身邊將佐傳令幾句,倒也是指揮若定、從容不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