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機主叫高虎,是個交通協管員。
高虎的老婆很快接到警方通知,前來認屍。
技偵的人把這個信息告訴秦向陽時,他頓時大驚失色,再也無法平靜。怎會是他?下午才把他請來局裏聊過,這麽一會就被殺了?那麽一個普通的人,幹著一份普通的活兒,身上竟也藏著什麽秘密不成?秦向陽徹底炸毛了,心裏叫苦連天,後悔自己下午的問詢過於草率,沒察覺到高虎身上一絲一毫的異樣。否則,這場血案就很可能避免。可誰又能未卜先知呢?
又是一具被砍了頭、雙手、雙腳的**男屍。死者的衣服分別被墊在屍體的五個斷口之下,沒有被特意整理。除了被砍切的部位,身體表麵沒有明顯傷痕。死者的致命傷在頭部,現場沒有明顯掙紮的痕跡,切割的工序一定是被害人死後完成的。至於為什麽要脫掉受害人的衣物,隻能有一個解釋,天冷人穿得多,不利於切割肢體。凶手在殺完人之後,為了切割的便利,做了給死者脫去衣物這件不便利的事,同時把衣服墊在下麵,以免切割屍體時發出更大的響聲。這麽看來,凶手至少比較有耐心。再從屍體斷口痕跡看,所用工具,還是斧子之類相對較重的利器,但每個斷口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斷口很不順,骨碴上有很多頓挫之處,跟華晨公寓那具殘屍的情況類似。這首先要排除掉凶器不鋒利的可能,任何一個凶手做這樣的案子,都不會粗心到拿一把鏽鈍的工具。這就隻剩兩個合理的解釋:一、凶手力氣不算大;二、凶手不想弄出太大的動靜,畢竟作案現場是沿街房,雖然農貿市場早就收攤了,但外邊總會有路人經過。
從現場這些痕跡能得出一些結論:凶手比較有耐心,殺人時天剛黑不久,其心理素質不錯,膽大,力氣不大,或者故意不用太大的力氣。但很難通過這些結論去進行心理畫像,從而判斷凶手大致的職業範圍。心理畫像有其特定的對應現場條件,它肯定不是萬能的。另外,現場這次留有血腳印,但沒有鞋底紋印,還是跟上次一樣,凶手帶了腳套,而且一定是深色腳套,這樣當他離開案發現場後,脫下腳套之前,即使有人注意到他,也很難看出他腳上的腳套,不會覺得他有什麽奇怪。至於上次華晨公寓現場,之所以沒有血腳印,那是因為房間裏鋪著厚厚的地毯,起到了很強的滲透作用。這個現場是水泥地,凶手再怎麽小心,也無法避免血液流到腳下。血腳印從屋裏直到門外,在門頭房外不遠處的拐角處就消失了。顯然,凶手在那個位置脫去了腳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