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城西門外,萬千韃子在槍林彈雨中衝鋒,他們馬快如飛,來去如風。
但是韃子再快此時卻沒有子彈快。但是他們也不是專門來擋子彈的,他們一邊衝鋒,一邊向明軍射箭,這些韃子把遊牧民族善於騎射的習性發揮的淋漓盡致。
但是弓箭相對於火槍,就相當於牛車相對於機車,其劣勢是不言而喻的,先不說其殺傷力,單就射程上就差得遠。
弓箭的有效射程,拋開風速不論,一般都在百米以內,大多數普通弓箭手射程都是80米左右,特別膂力過人的大將如林毅者,用那種強弓,其射程也超不過150米。
據記載中世紀的一種弩箭有效射程可以達到220米,但這隻不過是個案,並沒有大規模用於軍事戰爭,弓弩的射程一般都認為是在120米以內。
這基本上是在人的臂力承受之內,如果從理論上講,弓箭的射程可以無限大,隻要材質好,但是過強的弓就拉不開了。如果一張弓有幾個人拉,或者借助其他工具力量來發射,必然影響其效率和機動性。
幾個人拉或者借助其他工具發射這就叫弩。
嚴格來說,弩和弓是有區別的,前者不用人拉,是機械力。弩的射程大概是普通弓箭的二倍以上。
但是世間之物有長處就有其短處。從辯證法的角度來論,就是對立和統一的矛盾體。
因這種弩上弦費力耗時,沒有弓箭靈活快到,雖然據說早在唐宋時期,弩的有效射程有時候能達到500米甚至一公裏,這種龐然大物發射的也不再是普通的箭矢,甚至可以發射標槍和長矛,有的是用大錘擊打發射,其威力能把數百米之外的人,像穿糖葫蘆一樣,一飛矛過來給洞穿好幾個。
但是如此威力驚人的殺人利器並沒有得到有效的推廣,仍然代替不了手拉的那種弓箭。
冷兵器時代,兩軍衝殺用的最多的還是那種手拉的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