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回到明末去當兵

第4章 違犯軍規

林毅跑過來時,諾大的院子裏還沒有幾個人。十幾根火把把這裏照得通亮。

正中擺著一把椅子,上麵坐著個滿臉胡子的軍將,四十歲左右的樣子,沒戴帽子,頭發挽著,一身牛皮甲衣。

旁邊站著一位,頭頂牛皮盔,身穿牛皮甲,紮著板帶,跨著腰刀,足蹬牛皮戰靴。

林毅一眼就認出來了,這就是他們的總旗長王建。

看到林毅首先跑過來,王建的雙眸中閃過一絲驚愕,目光落到他不合體的衣服上,又恢複了平靜。

16名邊兵很快到齊了,最後來的一個就是那個張華,他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嘴裏還吐出了一隻雞骨頭。

這些邊兵看到林毅有些詫異,特別是張華向林毅投來了不解的目光。

林毅什麽也沒說,他這身不合體的衣服,他感到別扭。因為張華水蛇腰是個大個子,足足有一米八。而張華不足1米75,身材精瘦,兩個人差半個腦袋,因此林毅穿張華的甲衣跟唱大戲差不多。

“但願別出事兒。”林毅又想起睡覺之前河邊洗澡未遂的事,心中默默道。

但衛所兵到齊卻很難。在這18名邊兵未到之前,這個所總共是112名的軍事編製,但是現在逃兵越來越多,整個百戶所裏現在隻剩下69人。

之所以有衛所兵和邊兵的區分,這是因為明朝的軍事製度造成的。大明實行衛所製,衛所的長官一般都是世襲的,他們隻負責在衛所屯兵,而不負責統兵帶隊去打仗。

遇到戰事朝廷指派總兵和副總兵參將遊擊等等帶兵打仗的將軍,到衛所點兵。打完仗之後,把兵再還給衛所。

這次集合前後足足用了十幾分鍾,拖拖拉拉,有的提著褲子慢慢騰騰,沒有一點軍人的雷厲風行本色,他這十幾名邊兵,裝束還算整齊,但是那幾十名未衛所兵甲仗不整,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