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後,任軒昂載著邱允實來到了紅旗小區,唐婉芝生前就住在緊挨著小區中心廣場的9號樓一單元101.範書琴把地址和鑰匙都給了任軒昂,這裏算是案發現場,而且還保持著唐婉芝生前的模樣。範書琴特意強調她在警方調查之後把房間還原,即使警方並不認為這是現場,但她認定這就是犯案現場。
二人之所以要選在這個時間前來,那是因為傍晚正是唐婉芝病發過世的時間,而且錄像中之前的5次唐婉芝受到刺激病發,都是在傍晚時分。
二人開門進屋,房間是50平米的兩居室,大屋是唐婉芝的臥房,擺了兩張床,一張是一米二寬的木質單人床,是唐婉芝的,一旁是一張一米寬的簡易鐵床,是保姆胡淩的。為了方便照顧,二人住在同一間,另外一間小臥室成了雜物間。
所謂的案發現場就是一間普普通通的房間,跟監控中一模一樣。任軒昂特意抬頭去看原本安裝監控攝像頭的地方,的確夠隱蔽:古老大衣櫃的上方堆積了不少老舊的皮箱,監控攝像頭黑色的鏡頭就掩藏在一片黑色之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任軒昂自認為沒有那個眼力發現這掩藏在黑暗中的偷窺之眼。再回想上午看的監控錄像,胡淩的表現自然,似乎是真的不知道房間裏還有這麽一隻雇主的眼線。
任軒昂忙著觀察探究案發現場最為關鍵的窗台,想看看這裏是不是暗藏什麽機關,身後門口的邱允實發出痛苦呻吟。
“你搞什麽?”任軒昂回頭問。
邱允實捂著肚子,哼哼唧唧地說:“肚子疼,我得借用一下洗手間。”
眼看邱允實逃也似的衝向洗手間,任軒昂苦笑,想起了晚餐時這個貪吃鬼不顧他的勸告一口氣吃了6個冰淇淋球。這就是個不聽大人言,吃虧在眼前的淘氣孩子嘛。
幾秒種後,房外傳來邱允實驚訝的一聲“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