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是他?”任軒昂問。
“一開始,我們以為他目擊到了歹徒行凶,因為目擊,所以知道歹徒是個女人。可問題是後來咱們推理得知,歹徒是陶若楓,她行凶的時候穿著的是男款的黑色運動服,並且把這身衣服作為嫁禍的證據放到了嚴函家中。陶若楓犯案時穿黑色運動服,又把自己捂了個嚴嚴實實,根本雌雄難辨,目擊者是怎麽斷定歹徒是女人的呢?”邱允實問任軒昂。
“難道是陶若楓發出了聲音?”任軒昂設想著當時的情景,的確,夜晚的康寧橋下漆黑一片,僅憑月光的照亮,根本沒法看清楚黑色運動服包裹下的身軀是男是女。
“陶若楓可是在偷偷摸摸的犯罪啊,不過是拖行崔遠征,用石塊砸崔遠征的膝蓋,幹點力氣活,難道還要發出聲音張揚一下?”邱允實不以為然,仿佛任軒昂的回答是個笑話,“我認為他之所以知道歹徒是女性,並不是在案發現場目擊到的,而是後來二人發生肢體衝突的時候,對方換上了女裝,發出了女聲,並且他又把對方壓下身&下,通過身體感知進一步確認,歹徒就是個女人。但是呢,河邊也沒有路燈,二人扭打在一起,他也沒有機會看清楚對方的臉,所以才會在我給出的嫌犯照片中獨獨挑中薇姐,誤以為咱們律所的薇姐是歹徒。”
“你是說,這個人不但目擊到了歹徒行凶,還一路追蹤,在發現歹徒是女人後見色起意?”任軒昂繼續反問,“莫非他真的是個強奸案的在逃犯?”
“非也。”邱允實說著,望向沈妙媛。
沈妙媛解釋:“之前你不是讓我們幫你調查那個匿名報警的人嗎?我們查到了,我今天來就是來跟你匯報的。不過剛剛你不在,我就先把查到的內容告訴允實了。”
任軒昂急切地問:“你們查到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