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裏,每個人都緊張地看著秦風,等待著他揭開最精彩的謎底。
“渡邊勝昏倒後,蘇察維從地上站了起來,他想起在進入居水堂之前,渡邊勝將平日基本不離身的匕首留給其副手保管,這樣一個舉動讓蘇察維不得不改變他原來的計劃,這時候,他注意到了玻璃屏風,”秦風朗聲道,“接下來,他把玻璃屏風推倒摔碎,並拿出血包灑在周圍,偽裝成自己遇刺的現場。而用於偽造犯罪現場的血,正是蘇察維提前從自己的血管裏抽出來的,這便是他胳膊上針眼的由來。”
秦風的目光落在檢察官助理的手上,那位助理拿著一份屍檢報告,上麵明確記載了在死者手臂上有一個快要愈合的細小針孔。
“完成這一切後,蘇察維從滿地的玻璃碎片中找出最尖銳的一塊,反手握著玻璃匕首刺向自己。”秦風舉起右手,手心朝上以小魚際朝向自己,做出反手握刀的動作,接著他用手裏那把無形的刀刺向自己的右腹。
“秦風先生,你所說的這一切就像是你親眼所見似的。”控方席位上的檢察官譏諷道,“連被害人怎麽握刀都能說的這麽清楚,怕不是你當時在旁邊盯著看吧?”
“當時我在紐約,距離東京有一萬兩千公裏,”秦風微笑著回應道,“被害人屍體上的致命傷口位於其右側腹部,在第十和第十一根肋骨之間,而嫌疑人渡邊勝的慣用手是右手,並且他的身高比蘇察維高出幾厘米,如果是渡邊勝正麵刺了蘇察維,那麽他握刀的動作應當是虎口朝向被害人,正手握刀,因為隻有這樣的握刀方式才便於施力,這樣一來,致命傷口一定會出現在屍體的左腹偏上的部位,這與現實是相矛盾的。”
檢察官正想反駁,秦風緊接著道:“我知道,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渡邊勝像我剛才一樣反手握刀,從背後貼近被害人完成刺殺,以這樣的方式殺人的確可以解釋為什麽屍體上的傷口會出現在右側,但是,蘇察維先前被渡邊勝用黃銅花瓶擊打了頭部,如果當時他昏倒了,渡邊勝想要殺他的話直接用玻璃匕首正麵刺一刀就可以了,而如果蘇察維當時沒有昏倒,那麽我試問法庭上在座的每一位,你們會用毫無防備的背部去對著一個剛剛襲擊過你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