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麵明顯是一隊商賈,空有十來名帶刀護衛卻不敢上前,與犀牛保持七八丈的距離,幾十輛裝滿貨物的大車停在路上跟犀牛幹耗著。
對麵的商隊見李軒等人到來,還是二十來個帶有弓弩的強人,遠遠的喊話能否合夥一起殺了這頭沒毛畜生,犀角歸他們,犀牛皮骨肉歸李軒一行。
“某雖沒見過犀牛也知犀角價高難得,乃犀牛身上最珍貴之物。合夥殺犀牛出力最大的必將是咱們,這幫奸商竟許咱們犀牛身上的無用之物,簡直利益熏心。”
田一憤憤道。
“犀牛皮可是製作皮甲最好的材料,怎能說無用之物?”
對於在山南西道的山林裏混了多年的尉遲林明顯不讚同田一的觀點。
當然,犀牛皮與犀牛角比起來,價值自然低了很多,畢竟犀牛皮除了製作皮甲外並無其它用處。
犀牛角除了軍用製作複合弓弩外,最大的價值是做成工藝口,備受權貴們追捧,還有藥用價值。
“姑爺,咱們動手吧。”
第一次見到犀牛的田一比李軒還激動,一個個躍躍欲試,好像前方那頭犀牛不是一頭猛獸,而是一堆誘人的銀錢。
隻是李軒親眼見到這頭犀牛後就有點信心不足了,心中吶喊:這頭犀牛特 麽 的跟前世在電視上看的犀牛不一樣啊。1.5尺有餘的獨角倒沒什麽,關鍵是它那一身厚重的皮看得李軒頭皮發麻啊。
呈現黑灰色的犀牛皮厚且十分大片,有數層的褶皺,而且上麵還密布著鉚釘一樣的凸起,使身體看起來就像穿了一層厚重的盔甲,好像還不止一層。
李軒發誓,前世電視上看到的犀牛絕對沒有眼前這頭犀牛擁有如此厚重的皮層,看看手中的角弓弩,頓時一點信心都沒了,要想一擊必殺,得把軍中重器絞車弩搬來才行。
李軒不知道的是,他前世電視看到的犀牛其實是非洲犀牛,而眼前的犀牛其實是後世學名為印度犀牛,也就是大獨角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