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元年六月的鄴城,若說最勁爆的新聞是什麽的話。
隨便拉上一個路人問問,都會毫不猶豫的回答,那自然是諫議大夫劉文大義滅親,將自家三子劉慶繩之於法,送付有司的事跡了。
誣陷領軍大將,放在哪朝哪代都是重罪,更不用說,劉慶居然敢誣陷袁紹的親子。
所以雖說有劉氏這份姻親關係在,袁紹也沒有對劉慶手軟半分。
事實上,若不是劉文見機得快,主動大義滅親,袁紹還真想連帶著劉家一起收拾了。
不過劉家雖然借此逃過一劫,在世家中的名聲也是徹底敗壞了。
傻子都知道,劉慶不過是劉家推出來拿來背鍋的替罪羊,就劉慶肚子裏那點本事和膽量,就是再借給他十個膽子,他也沒膽量和袁譚對著幹。
除非背後有家族的指示!
但現在擺明了事情敗露了,雖然劉家的操作也不能算錯,畢竟一個家族子弟和家族的延續,孰輕孰重誰都能拎得清楚。
問題出在哪裏呢?
出在劉文作為劉家家主,沒有擔當的操作下。
劉慶必須死,但也有很多種死法,比如說被有司察覺,下獄,最後論罪,劉家竭盡全力奔走,哪怕沒有真的竭盡全力,起碼做個樣子出來。
最後袁紹堅持不聽,斬了劉慶。
這種事情大家都可以理解。
至不濟,你直接讓家中的下人隨便找出來一個出首,舉報劉慶的不法事情都行。
可劉家幹了什麽呢?
劉文作為劉家家主,劉慶的親爹,親自將自己兒子給舉報了。
誠然,這樣做,即便袁紹再想割劉家的肉也沒有理由了。
畢竟人家都把親兒子都送到有司的刀下砍了,你一個當主公的,這時候還不表現的寬宏大量一點怎麽成?
劉家也就因此逃過一劫,不用付出任何代價,至多也就是出個幾百金算是繳納劉家還蓄奴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