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銘接過信默默打開一瞧,這是一份證明信,是馮小娥寫的。證明她的死跟露露沒有關係,是馮小娥自己堅決要求之下,露露才幫助她殺死了自己。因為自己原本就不想活了,丈夫一直毆打她,慘無人道。
她知道家人沒辦法維護她,而再這樣下去,她一定會被她男人活活打死的。與其那樣,不如提早結束這種痛苦。因此她選擇了請她的閨蜜露露幫她結束自己的生命,並且想利用這個來達到讓她男人受到應有的懲罰的目的。
信的末尾署了馮小娥和露露的名字,還蓋的有兩人的手印。
陸銘看完,沒有表態。他先從懷裏取出了自己先前提取的死者馮小娥的指紋,與信上的掌紋進行了比對,很快確認是同一的。證明這封信是確是馮小娥寫的。
陸銘把信放下:“現在你告訴我,到底怎麽回事?”
“那天,就是上個月二十五的傍晚時分,我在家中,馮小娥來了,告訴我說她不想活了。因為她這之前就跟我說過,我就問她怎麽了?她說她男人在外麵欠了很多債,債主到處追她,讓她還債。並且時常在家裏來騷擾,甚至還說如果她男人還不了債,就把她賣到青樓去換錢,還對她動手動腳的。”
“還是鄰居來了那些債主才悻悻的走的。這樣的事情發生好幾次,她等不到她男人把她打死,就先會被她男人把她賣到青樓去,那她寧可死,她說她男人一定會這樣做的。她說她不想等到那一天,她要報複她男人。”
“所以讓我幫她,如果她死了,衙門就會認為是他殺的。因為他經常毒打馮小娥,左鄰右舍很多人都知道。就會砍他的頭,這樣就能夠大仇得報了。”
“我說不做不到。她求了我半天,我見她說的意誌堅定,便心裏想,的確是這個道理。她要麽被她男人打死,要麽被那些債主逼的,她男人為了還債把她賣到青樓,兩者選其一。但這兩項她都不想選擇,而是選擇用自殺來報複她男人。我覺得她想的有道理,於是我就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