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2日下午4點14分,英國利物浦的警方接到一名女士丹尼斯·巴爾傑的報警電話,她兩歲的兒子詹姆士·巴爾傑在購物中心失蹤了。丹尼斯當時帶著詹姆士在購物中心買東西,在去收銀台繳費的時候,詹姆士就站在肉鋪前,當丹尼斯付完款後卻發現肉鋪前早已沒了詹姆士的身影。
丹尼斯立刻向購物中心的保安反映情況,商場便開始循環播放尋人啟事:“一個穿藍色連帽夾克和灰色長褲的兩歲男孩在商場內走失,請看見他的顧客領其到保安處,他的母親正在等他,謝謝!”在保安處等了一會兒後還沒有詹姆士的消息,心急如焚的丹尼斯隻能立刻報警。
警方在調取了商場內的監控錄像後,看到一個十來歲的男孩拉著一個剛剛學會走路的孩子的手,在15點42分走出購物中心。在這兩個孩子前麵不遠處,有另一個十來歲的男孩在領路,這情景看起來就像兩個哥哥帶著弟弟在商場玩耍。經丹尼斯辨認,那個小男孩正是她的兒子詹姆士。
當3個男孩走出監控範圍後,警方為了得到更多與詹姆士失蹤有關的線索,便通過新聞的方式向公眾征集線索,還公開了那段監控錄像。
當天晚上,一名老婦人在看新聞時看到這則兒童失蹤案的報道,她回想起自己白天時看到的情景,於是立刻報了警。在三個男孩經過一個水庫時,這個老婦人看到小詹姆士的臉上有傷,就上前詢問情況。兩個大男孩對她說,小男孩臉上的傷是他自己不小心摔的。老婦人當即建議他們去找警察幫忙,還告訴他們附近警察局的方向,但他們卻朝著其他方向走了。老婦人當即懷疑起來,就朝著他們的背影大喊,但兩個大男孩都沒回頭。
還有一個帶著女兒的女人也看到了3個可疑的男孩,當時她還問他們在做什麽。其中兩個大男孩對她說,發現了一個迷路的小孩,他們正準備把他帶到警察局去,但女人卻注意到警察局明顯不在這個方向,於是她蹲下來查看小男孩的情況。當看到小男孩的臉上有傷痕時,就問他:“你還好嗎?”小男孩看起來很害怕,什麽也沒說。這時,其中一個大男孩看上去很緊張,想要逃走,但另一個大男孩卻表現得很鎮定。女子感覺事有蹊蹺,於是就想將他們送到警察局。但女子當時正帶著女兒,女兒已經累得走不動了。正好有個遛狗的女人路過此地,女子就拜托她暫時照看一下自己的女兒,卻被對方拒絕了,女子隻能眼睜睜地看著3人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