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正準備回車上眯一會兒的關組長,接到了兄弟單位一位老戰友的電話。
省道平壩出口附近發現一輛被燒毀的小轎車。消防的同誌到場之後確認是人為縱火,交警的同誌通過查核汽車的車架號發現就是協查通報中汪平的那輛捷達。於是這位在交警工作的老戰友就給關組長來了電話。
幸虧是這位是關鵬多年的朋友彼此非常熟,換做其他同誌都會至少等到早晨才會打這個電話。
省道平壩出口距離他們現在所在的小院很遠。那幾乎就是在城市的另一邊。如果從這裏開過去,也差不都就要天亮了。
所以這項任務就落到了距離平壩最近的高杺頭上。關組長知道他現在還留在葉坤的家裏。
淩晨三點會打電話給你的隻有兩種人。
一種是至交好友,另一種就是頂頭上司。
高杺趕緊把最新發現做了匯報:“關組,我們發現葉坤並不是《複仇》最近更新這三章的作者。寫文章和殺人應該都另有其人。”
“確定嗎?”
“確定,人證物證都有。”
“好我知道了,幹得不錯。平壩現場你盡快趕過去。”
“是。”
高杺放下電話,有些不確定的問周率:“關組長剛剛這是表揚我了?”
周率回答:“好像是。”
高杺先跟兩個民警同誌打了招呼,讓個他們可以回到樓下繼續監視任務。
葉坤現在的情況有點尷尬。他涉嫌妨害公務,證據高杺也已經掌握,但他現在狀態並不適合被帶到隊裏進行詢問。所以繼續監視居住是相對比較好的辦法。
至於周率,電腦裏的相關內容已經複製得差不多了。高杺準備先把她順路送回家,然後再趕去平壩。
考慮到現在時間和路況,送一下周率也就隻會多用個兩三分鍾,不會耽誤正事的。
十五分鍾後,高杺的車開到了平壩出口外三公裏左右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