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破解犯罪密碼之大案紀實

第二十章 曙光

聽到向朝陽交代的這些,劉傑和江明俊相互的看了看彼此,隨後,兩個人都從對方的眼睛之中看到了迷茫。

尤其是當兩個人訊問向朝陽有關十月四號淩晨的事情之時,沒想到向朝陽對於這些說的倒是很清楚,他說因為趕上“十一”和“中秋”,所以那幾天他和楊新文一起在一處棋牌室打牌,並沒有選擇再次作案。

而自從十月五號以後,因為楊新文的老婆病了,楊新文要去照顧他老婆,因此他們這幾天就沒怎麽聯係。

難道向朝陽和“10.07麥田拋屍案”沒有任何關係嗎?楊新文到底是去照顧他老婆還是去做另外一件不為人知的事情呢?

想到這裏,劉傑和江明俊又覺得這裏麵好像還有其他什麽事似的。可是這裏麵具體還有什麽事,兩個人一時之間誰也說不清。

而在這個時候,李正陽和丁家文也是結束了對楊新文的審訊。說實話,他們還從來沒有遇到過如此難啃的骨頭。

口供作為一種法定的證據形式,被稱為“證據之王”,對證明案件事實確實具有獨特的證據價值。

可是現在,李正陽和丁家文竟然碰到了這樣一個難題。難道說楊新文和向朝陽他們隻是進行偷盜行為嗎?

李正陽搖了搖頭,他覺得此事恐怕沒有那麽簡單。一想到這裏,李正陽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楊新文的老婆王麗雲還沒有到案。

或許是直到這一刻,李正陽才終於明白,為什麽在那個時候楊新文會那麽幹脆。或許是說,楊新文此舉就是為了給王麗雲打掩護吧。

此時,李正陽習慣性的眯著雙眼在那裏想了一會。對於王麗雲,說真的,他們到現在也沒有見過此人,更不知道這個名字到底是不是其人的真實姓名。

而且,在搜查完楊新文租住的地方的時候,警方並沒有在那裏找到任何一絲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