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碎屍案的案子就這麽破了,從發現屍體碎塊一直到發現犯罪嫌疑人,可以說還是費盡了周折。同時,這件案子也是李正陽當上刑警隊長以後,偵破案件時間最長的一次。
審訊室之中,此時的唐俊傑看上去一點悔意都沒有,在他描述案件的過程之時,就像是他自以為的為民除害一般。
隻是在他說起自己從小的成長軌跡之時,才難得的露出了一副十分茫然和無奈的神色。
原來,生活優渥的唐俊傑並不是表麵上過的那麽幸福。據他所講,幼年之時,他是和母親一起生活的。後來直到八九歲的時候,他的母親才把他交給了親生父親,也就是利寶集團的執行董事唐明翰。
這裏麵牽扯的是一段十分狗血的故事,原來唐俊傑的母親和他父親唐明翰並不是真正的夫妻,在當時,二人算是情人的關係。
也正是父母之間這麽一種見不得光的關係,對於唐俊傑來講,是對他最大的傷害。尤其是對於他的母親,唐俊傑每次提起都會帶出一種不屑的表情。他認為,他的母親就是為了錢才會和他父親在一起的。而且在那個時候,母親有著自己的家庭。
所以從那個時候起,唐俊傑就不太喜歡女人,尤其是這種對生活對感情極其不負責任的女人,包括他的母親。而最終讓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則是跟他青春期的戀愛有關。
也可以說唐俊傑是一個比較癡情的人,他一旦認定了一個人,就想和這個人走到最後。然而因為唐俊傑從小就有些內向的性格,再加上其貌不揚,即使他十分有錢也沒有找到一個屬於他的真心人。
和唐俊傑交往的女孩子,基本都是為了他的錢去的,直到在多年以前,他遇到了一個這樣的一個女子。
據唐俊傑所講,那個女子是在夜總會工作的。因為一次應酬,他就和那個女子相識並最終走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