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林楓在海城城郊為父母購置了一處民宅,選專業的位置是因為他資金確實有限買不起市中心的房產,也是因為父母剛從農村進城,若是住在普通小區難免會覺得空間蔽塞,這套民宅最大的好處是有一個麵積不小的院子,林家爸媽在這裏種種菜、種種花,距離兒女又近,日子過得很是愜意。
不過對於林楓到村裏買房這件事,安奕鳴是發出過警告通知的。海城這幾年發展很好,城市麵積持續擴張,城郊各個村鎮的自建房產的價值一路走高,當然,這都是市場經濟規律決定的,安奕鳴並不是擔心這套房會跌價,他擔心的是原房東“反悔”!按照法律規定來看,非本集體組織成員,也就是本村人購置本村的房產,即便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且交付使用,也不排除未來會被法院以“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而確定無效的可能性。
這不是安奕鳴在杞人憂天,北京畫家村的案子就是血淋淋的先例。林楓笑嘻嘻地解釋自己做的幾手防範,第一簽訂非常完善的買賣合同,房東夫婦兩個人都簽字確認,而且房東夫婦就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上的使用人;第二雖然不能把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上的人變更為林楓父母,但這證書交由他們保管;第三約定高額的違約金,加大違約成本,造成一種違約後可能一無所有的分為;第四買房款通過銀行轉賬。
最後,林楓還說,房東主張協議無效,一般是在房屋麵臨拆遷大幅度增值的時候。據他了解這處房產拆遷的概率相對城郊其他房產並不大,否則房東也不會傻乎乎地賣房子。況且即便未來買賣協議無效,法院一般會判決毀約方返還增值利益的大部分,無非就是得不到全部的拆遷利益罷了,怎麽算,他還是獲益的。
這麽想,確實也是個角度。以林楓目前的收入,讓他在城裏買一套能容一家三口居住生活的房子確實壓力很大,這樣的選擇也是種投資,一個專業律師以自己專業知識做出“隻賺不賠”判斷的投資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