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
肇事案第二次庭審。
安奕鳴在法庭上徐徐展開的是一張繪製著事發地點交通路線的地圖,雖然道路縱橫猶如迷宮棋盤,但因為安奕鳴用了紅色的筆描繪了邊界,所以法官、當事人、律師們一眼就都看得清清楚楚——東城這片區域麵積並不大,看似路線繁多錯綜複雜,事實上卻隻有一條主幹道,也就是臨海路貫通東西,縱有不少小路街巷串聯,但南鄰大山、北鄰大海,還因城市建設擴張大興土木,封堵了不少街巷道路,所以臨海路就成了進出這片區域的唯一通道,分別是東入口和西入口。
“法官,我方提交的第一份證據是現場地圖,這份地圖是可以說明一下案發現場的環境,第一、熱電集團在供暖季結束後就開始檢修全市供暖管道,8月30日起全麵封堵了通往東郊的環深大道,不允許任何車輛通行,當然環深大道東段路麵挖掘,也沒了車輛通行的客觀條件。第二、這片區域有三處城中村改造、五處新建小區、一處保稅區在建,還有地下管廊建設,所以有不少路麵或者區塊封堵,經我方現場勘驗,東城這片區域在事發前後的這段時間內成為一個非常特殊的區域,即除臨海路外沒有任何其他路口可以進出。地圖上紅色路線是施工封堵路段,黑色路線是可通行路段,而藍色路線則是事故地點到監控地點的唯二路徑,我方還標注了東入口到事故地點、事故地點到監控地點、監控地點到西入口的距離。”安奕鳴指著地圖上的兩個地點說。
王軍律師插了句嘴,“這能說明什麽問題?”
法官和保險公司的律師一時間沒明白安奕鳴的策略,帶著些疑惑,也帶著些看熱鬧的情緒看著安奕鳴。
“隻是一張地圖當然不能說明任何問題。我方提交法庭的第二份證據是兩段視頻,分別是臨海路在這片區域的入口、出口的監控錄像,因視頻時間較長,我方提供了完整版以說明視頻資料沒有任何剪切、修改等,同時也提供了事發前48小時的版本,以節省大家的時間。從這份資料可以看出,事故發生前的48小時內,共有兩輛與肇事車相似的車輛進出,其中一輛就是本案被告王軍的車子,該輛車在事發前13分鍾從西入口進入,事發後29分鍾從東入口離開,另一張輛車則是在事故發生前29小時從東入口進入,約半個小時從西入口進入即離開。這兩段視頻完全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前1個小時內,該片區域內隻有一輛與肇事車相同型號的車,也就是王軍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