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是個律師

第2章 庭審現場

飛車趕到市區法院的時候,離開庭時間還有一分鍾,夠安奕鳴調整好氣息和情緒來應對今天這場頗具難度的庭審,這場目前到為止連肇事方是誰都無法確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

因為是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隻由一名法官獨任審判,在一間並不大的審判庭進行,原告席上是安奕鳴和受害人的兒子錢毅,被告席上有肇事司機王軍、肇事司機的代理律師、保險公司的代理律師。旁聽席空空如也,一個人都沒有。

法官是個中年男人,略有些謝頂,眼睛雖小倒透著一股子精明,據說是某法學名校的博士研究生,理論基礎紮實。安奕鳴在心裏下了判斷,如果拿不出充分的證據,這人很難被說服。

庭審就好像是高手過招,氣勢很重要。於此,安奕鳴一向都很注意,所以他從不著便裝出庭。他身高一百八十六,常年健身更有副好體魄,能把一身定製西裝撐得很漂亮整齊,輔以短發、黝黑皮膚和冷峻麵孔的組合,總能在未開口前就向對方輸出不好惹的信號。

一般而言,法院不會對訴訟參加人有著裝上的要求,對方律師顯然也沒想到法庭裏除了著法袍的法官外,還有個西裝革履的安奕鳴,甚至領帶都安分地貼在胸前,透著那麽幾分向法官示好的乖巧,而他隻穿了件簡單的Polo衫,即便是熨燙過的,卻總歸不及西裝的整齊嚴謹。

未開口前的暗中角力,安奕鳴勝!

常規的陳訴訴訟請求、發表辯論意見、交換證據、發表質證觀點都隻是試探,通常也很難試探出什麽所以然來,謝頂法官貌似專心的主持著庭審,卻微微有些走神,盯著麵前的卷宗一直沒有抬頭。

先發製人後發製於人!

安奕鳴咳嗽一聲,開口說:“首先原告想重複一下交警已經認定的基本事實——受害人在東城貫通東西的主幹道,臨海路29路車的車站處,被一輛藍色貨車撞倒,以致重傷不治而亡,事故後肇事方逃逸。雖然事故地點並沒有監控設備,缺乏直接證據來證明事故發生的整個經過,但是原告認為既然本案是民事案件,就不可能追求證據收集的全麵性,而應當適用高度蓋然性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