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瘦人長歎一聲,說,那你有沒有想過,我也是被人陷害的。
哦?耿思翰好奇的問,可否說來聽聽?
瘦人又是一聲長歎,喃喃道,誰都有不想說的傷心事,你又何須多問?
清冷的月光下, 耿思翰看見這人的眼角有行熱淚在悄悄的流淌。
看得出來,這人好像和他耿思翰一樣,曾經是個很驕傲的人,隻可惜現在,哎······這很有可能又是一個同病相憐之人······
······
……
之前我在本卷第一章曾經借用了《愚人探案》中的一段話。在這裏麵,耿思翰自嘲道,自己每坐一天牢,身上就會多一條罪名,暫時先不去提耿斯翰和小李在實施對付尹伊中的這個計劃後,尹伊中如何麵對,又是如何反擊耿斯翰。我們先來看看耿斯翰的罪名。
當時的申報上是這樣報道的:
上海灘年度十大罪犯第十名:耿思翰,罪名:盜屍未遂,強*罪,偷竊罪,恐嚇罪。
耿思翰,男,1918年出生於上海。先後任職於前公共租界巡捕房巡捕、探長,上海霞飛路警察分局探長,父親耿秉信,曾是上海灘商界傳奇人物,然而日本投降不久便被政府以“漢奸罪”成立後被處決。耿思翰由此從原本的家財萬貫徹底變得一貧如洗。
為了緩解貧困帶來的生存壓力,耿思翰不得不從事一些在警局的便利之處偷偷倒賣屍體的非法營生,最近一次被警局發現,因此被抓進監獄。
此後,該警察分局又接連收到群眾報案,一名美豔寡婦聲稱耿思翰曾在一個秋雨連綿的深夜和她相遇在一條僻靜的小巷。當時耿思翰見四周無人,便色由心生,將該女子一拳打昏過去,而後拖入自己家中實施犯罪。
而最近警局通過在耿思翰家中調查取證該女子遭到耿思翰侵犯的證據時,卻意外的發現了一對金耳環,據悉,這對金耳環是不久前大宛綢緞莊的段老板剛剛送給新婚妻子的一對名貴首飾,不幸的是,又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被一蒙麵賊人截獲。各種證據表明,該賊人正是耿思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