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申城迷霧

第五十六章 水深火熱11

“駱局長,您覺得這個王八蛋和別人講過證據嗎?”

淩空的這句話讓駱的心裏“咯噔”了一下子。

是的,尹伊中的確沒有和別人講過證據,因為他想怎麽做,怎麽做就是證據,就可以輕易判定一個人的罪惡,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這個人的確該死!他恨不得立刻殺了他!

可是不能,絕對不能!

因為殺了這個人,等於他在無形中默認了警局的某種不良製度,――隻要認為一個人有罪,那麽不需要證據就可以秘密處決這個人。

如果以後警局裏有哪個警察殺了人,用殺死尹伊中這件事來要挾駱,那麽這將意味著什麽?意味著“警察”這兩個字的含義變了質。意味著他將在某種層次上變成第二個尹伊中。

這就是“警察”和“罪犯”的區別。古往今來,類似海瑞,包拯這樣的清官,作為一個成功的執法者,其實成功的秘訣很簡單,就是“捍衛法律”這四個字。

可是做到這一點的人卻少之又少,因為執法者必須通過正規的渠道來做事,而罪犯做事卻可以千變萬化,不擇手段。

駱其實並不想成為一個清官,他壓根就不想做官,但他為什麽不可以快意恩仇?,

這個和喜不喜歡做官是兩碼事兒,他之所以考慮到這樣做的後果,當然是害怕這樣做會讓“警察”這兩個字的含義變質,導致別人的效仿。

“那就是沒有證據了?”駱問淩空。

“我……”淩空的臉有些紅了。

“沒關係,我有。”駱笑著對淩空說。

尹伊中癱坐在地上,大聲道:“胡說八道!你有什麽證據抓我?就算是有也不能抓我,你是副局長,而我是局長,你抓我就是犯上作亂!”

“你犯罪了……就是市長犯罪了我也可以抓。”駱淡淡的說。他的聲音很輕,但尹伊中卻可以體會到這幾個字的分量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