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的感覺確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
凶手明顯的是針對《刑獄錄》而來的,但是他的行動風格卻和別人的不同,邏輯思維也不同。
如果凶手真是的是看上我們家祖傳的《刑獄錄》,那麽他所動手的範圍應該僅限於我們家。甚至可以以我還有我母親的生命來威脅老邢交出這本書。
但是凶手顯然沒有這麽做,而是選擇了另一種方式,那就是通過一次次模仿殺人。
從作繭自縛開始,一直到死亡妖女的案子。
凶手大大小小模仿了六種殺人案件,而且每一次的案子都和《刑獄錄》之中記載的典故有很多相似之處,甚至是作案的順序都沒有發生變化。
所以昨晚我才會有那個沒有一點證據的設想,凶手應該是按照《刑獄錄》記載的順序來模仿殺人的。
而這種模仿殺人的準備工作,從最開始作繭自縛的完美,到死亡妖女的漏洞,甚至可以說明一件事:凶手在啟動死亡妖女案件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時間來完善自己的計劃,所以才會有星星二號被警方掌握的情況。
而張梁的死,大多數原因就是因為凶手在預先的設想之中沒有假定張梁和田娜之間會發生感情。所以在田娜被帶走之後,凶手恍然醒悟,想要通過殺人滅口,並且銷毀星星二號。
隻是在他殺害張梁之後卻沒有找到星星二號的藥瓶。
知道星星二號出現在我們的手上,凶手似乎很重視這個東西,才會想起利用虛擬頻段播放的方式來威脅我和金隊,想要讓我們交出星星二號。
可是凶手應該想錯了我們警察的辦案邏輯。
越是凶手威脅想要得到的,那肯定就是越能說明問題的線索。
所以星星二號肯定不會交出去的。
我們昨晚已經討論過,凶手不會以暴露自己的代價來綁架老媽或者是金烈的家人,那麽唯一的方式就是繼續作案,以作案來宣泄自己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