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勝並不知道俞佳所指,以為他就是“無病呻吟”,微微一笑,也沒接下句。
到了市局,有專門的警員接待二人,帶俞佳去了審訊室,走到門口警員道:“凶手羈押在此,情緒不穩定,所以不要刺激他。”
“放心,我隻是看他一眼。”
警員打開門,站在門後的位置,俞佳走進審訊室,隻見一張鐵質的桌子對麵,重重鐐銬將一名身材強壯的光頭中年男子固定在特質的審訊椅中。
俞佳並不覺得意外,他當然知道李振秋不可能自首,“凶手”必然是替罪羊。
中年男子皮膚黝黑,碩大的臉上皮膚粗糙,布滿肉坑,滿臉凶相,此刻他正瞪著一對“牛蛋眼”直勾勾盯著俞佳。
這人雖然是被冤枉的,但怎麽看都不像是好人,尤其他的眼神,若非凶狠惡毒,一個正常人在生活中絕不可能以這種目光示人。
“媽的,敢瞪老子,信不信把你小子的眼珠子摳出來當彈子打?”他忽然爆喝一聲。
“他叫什麽名字?”俞佳問身邊的警察道。
“想知道老子大名,就得問我,這是起碼的尊重,尊重你懂嗎?”他聲音近乎於咆哮,說話時雙手不自覺的連連揮舞,鐵鏈被甩的哢哢作響。
“你老實點,坐好。”警察嗬斥道。
“媽的,別以為穿一身狗皮就能嚇到我,老子犯的案子足夠槍斃十回了,根本沒想活著出去,我可不怕你們。”
俞佳不想在多待哪怕一秒鍾,轉身出了屋子,等警察把門關上,俞佳問道:“他的案子坐實了?”
“這人是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不算上港殺害的兩人,另有四條人命官司是定案的,所以基本沒跑了。”
“這種人,會自首?”
“他犯案之後,從北方一路潛逃至上港,本來是打算再往南走,但這次殺人之後,由於得知孩子得了絕症,他為見孩子最後一麵,所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