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磬雖然是律師,但也隻是名聲在外,根據石烈的調查,真正打官司的是律所的兩位大狀,孫磬隻是負責跟客戶談談生意,和事後喝慶功酒以便帶回更多的生意。
魚巫從她最初確定的概率裏沒有找到孫磬的朋友們,她忘了,孫磬是個擅長躲藏的人,他能從齊詡完全消失匿跡,又以朝陽的身份出現,那些朋友不會是他成為孫磬的時候認識的。
是在消失的時間裏,在孫磬既不是朝陽,又不是孫磬的時候,那個時候他隻是個流浪者,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沒有目標,隻有在這個時候認識的朋友才能完全進入孫磬的內心世界。
“不用看了,”魚巫把桌子上的資料整理起來,“那些人是在孫磬沒有成為孫磬和剛剛脫離朝陽這個身份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時候的孫磬是個無名氏,完全隱匿在人群裏,能接觸到任何人。”
“那層人皮是不是孫磬的朋友的傑作?”蘇遇幫魚巫收拾。
“手法是相似的,隻是孫磬更癡迷於如何展現他作品的美感,這個凶案的凶手則更注重與如何帶來社會效應和炫技,等找到受害者的身份就能知道更多了。”
“嗯。”蘇遇淡淡應了一聲,魚巫疑惑地抬頭看蘇遇,今兒他怎麽不反駁了?
應方和老石前前後後跑了七八趟才把重型監獄的犯人資料拿到手,他們要找的人叫沈詹,二十四歲,無婚史,八年前因持械入室搶劫致一人墜樓癱瘓,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三十萬。
“不過這個沈詹入獄後一直說自己是冤枉的,按照他的說法,他是聽到了求救聲,破門而入救人的,並不是行竊。”應方說道。
“盜竊案的受害人是什麽情況?”魚巫低著頭問。
“這個說起來就奇怪了,還記得那個收到沈詹皮的舞蹈老師美意嗎?”應方問,“她說不認識死者,可是八年前報警入室搶劫並指認受害者的就是她,當時她父母不在家,隻有她和小一歲的妹妹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