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華仍然沒有被解除懷疑。
幾天裏,他多次被叫到公安局,接受訊問。
他從警察的提問中覺察出,他們的進展並不大,還停留在“那個竹籃到底是從9樓放下來的還是從10樓放下來的”上麵。
雖然他被領導領了回來,正常上班了,但是,他明顯發現,單位裏的人都有點疏遠他,看他的眼神也都有些不對頭,飄飄忽忽的。
很少有人到他的辦公室來玩鬧了。
這一天,那個攝像師又來了。
他穿著一件褐色的馬甲,上麵都是口袋,裝得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都是些什麽東西。他歪戴著帽子,嘴裏永遠嚼著一塊口香糖。
他的第二個版本的《美人計》對歌華也講過。他似乎隻會講這一個故事,他好像就靠這個故事在電視台的各個部門間鑽來鑽去,融洽和每個人的關係。
他笑笑地坐在一張辦公桌上。
歌華忽然對他有點反感。都怪他的烏鴉嘴,反來複去講什麽《美人計》,就像他嘴裏的口香糖,都沒味兒了,還在沒完沒了地嚼。現在,終於出事了。
“我還會講一個《美人計》,你聽不聽?”
歌華不耐煩地說:“你講什麽呀?前幾天,你講完就出事了,你不知道?”
攝像師又咧嘴笑了:“也許我再講一個,對破案有好處。”
“你給警察講去,我煩。”
“這是第三個版本,我自己編的,不聽就算了。”他一邊說一邊跳下桌子。
歌華突然說:“你說。”
那個攝像師又咧嘴笑了,重新坐在桌子上。
這一次,他講的故事是這樣的:
某大學裏宿舍。
一個炎熱的周末,住在3樓的一個男生在寢室裏閉目養神。偶爾睜開眼,他看見窗外有一隻竹籃悠來晃去。
樓上住著女生,竹籃無疑是她們放下來的。
竹籃裏有一張硬紙,上麵畫著一個女孩,那漫畫女孩含情脈脈地看著他。下端,還有一行字:生活太平淡了,製造點故事吧。你去買一些水果來,晚上陪你去散步。學校後門,七點見。4樓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