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很小的賬冊,被夾在兩本書籍之間。
從書架上將它取下來,程處亮希望能從中發現一些有關李佑的線索。
賬冊的前麵都是有關張府的內容,皆是李氏又送來一些古玩珍藏之類的記載。
翻到後頭,終於出現了一些有關燕王的記載。
但這些記載多是一些張慎幾接受燕王賞賜的記錄。
這種內容毫無用處。
但程處亮在後麵發現了一條有用的線索。
那是兩條購買宅院的記錄。
張慎幾在大半年前,曾於長安的南郊和東郊,分別購買了兩處宅院。
這兩處宅院,購買的時間幾乎相同。
作為一個紈絝子弟,購買宅院當然不算奇怪。
但奇怪的是,這兩條購買記錄之後,都小小地寫了個“燕”字。
那顯然,這兩處宅子,是替燕王所買的。
但可惜的是,這賬冊之中,僅僅記載了購買的時間和花費的錢財。
而對於兩處宅子的具體位置,卻並無記錄,隻粗略寫了在東南兩郊。
程處亮繼續翻看下去,除了最後一頁“花費四千貫,誅程處亮”這個記載外,再無任何有用的內容。
那四千貫,顯然是張慎幾買凶刺殺自己的記錄,這一點程處亮早已知曉。
看來,眼下隻有這兩處宅院的線索值得自己查下去了……
程處亮將賬冊合上,轉身走出了書房。
……
想要找到這兩處宅院的具體位置,其實還是有辦法的。
程處亮眼下正乘坐馬車趕往萬年縣衙。
長安城被朱雀大街一分為二,西為長安縣,東為萬年縣。
而那兩處宅院一東一南,南郊的尚不清楚,因為長安南郊一分為二,兩縣皆有轄區。
但長安東郊,盡歸萬年縣管轄。
所以,東郊的宅院,一定在萬年縣境內。
按唐曆,但凡購買宅院,一定會在所屬縣衙登記造冊,留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