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慶宮內。
李恪正揮舞著赤霄劍,挽起一朵朵紅色的劍花,劍光耀眼。
他遊走了一圈,此時站定身形,微微喘了一口氣,收起赤霄劍。
李恪換了一件衣裳,出了宮,來到城內,四處閑逛。
街上燈火通明,人流熙熙攘攘的。
這時突然隻聽到前麵傳來一聲喝罵聲。
“瞎了你的狗眼,連我家少爺的鞋子都敢踩!”
李恪抬頭一看,隻見街邊不遠處,一家客棧跟前,圍著一群人。
他走到跟前,向裏一看,不由得愣住。
人群當中站著一個白衣少年,正是太子李承乾。他周圍六七個衣服華麗的下人,正在嗬斥牆角邊的一個披頭散發的窮書生。
那個書生衣衫破爛,臉色黝黑,蜷縮在地上,一句話也不說。
一個下人指著書生破口大罵:“你這個臭要飯的!你也不看看自己是誰?竟然敢攔著我家少爺要飯,竟然還不小心踩到少爺的鞋子!”
“你知道這雙鞋子多少錢嗎?一百兩銀子,你這輩子都賠不起!你怎麽賠償……”
眾人聽的不由得倒吸了口涼氣。
一雙鞋子,值一百兩銀子。這可不是大富之家,而是頂級的富豪,甚至是權貴之家,遠遠不是普通的商賈所能比的。
“臭要飯的?你說你要怎麽賠償?隻怕把你這身血肉賣掉,都不值十兩銀子!”那個小廝仍然在不住的叫罵著。
李承乾也是臉色不虞。
那個書生這時緩緩的抬起頭來,低聲說道:“少爺,寬恕小的一些時日!待小的成為大官,肯定會百倍千倍的償還的!”
“你還能當大官兒?”眾奴仆哈哈大笑,連李承乾及四周圍觀的人群也都忍不住笑起來。
“你這個乞丐,得了失心瘋吧?還幻想著自己成為大官兒!”
奴仆們不住的奚落著。
“我有才華!真的有才華!隻是無人賞識!隻要我參加科考,肯定會成為狀元……”那個書生拿過一隻光禿的毛筆,卻已經沒有墨汁了,他想要在地上寫著什麽,眾人卻完全不理睬,反而笑得更加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