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現在或許隻有小馬可以解釋這個問題了。當時是小馬告知張義說上麵要見李誌明,而那時張義以為是因為李誌明雖被停職卻依然是警察隊伍中的一員,從而驚動了市局,所以市局要拿他。
若是如此,隻要處理好了或許是個轉機,所以也沒多問,急匆匆的讓小馬把人押走。但後來,他並未接到任何電話,隻是收到了一份市局的傳真。
可奇怪的還在後麵,不光小馬一去不複返,就連那份傳真件也消失的無影無蹤。難不成這一切都是小馬搞的鬼,不該啊,小馬應該沒這麽大能量更沒這麽大膽子才對。
小馬原名馬元生,是去年才從警校畢業的,因為成績優異而且在實習期間協助片區民警破獲了一起案子,所以被李誌明所看重,特地給張義推薦,才正式成為一名警察,並加入刑警隊的。
雖然張義沒有深入調查過,但憑他多年的辦案經驗,他基本可以判斷,李誌明和馬元生之間原本應該互相並不認識。但馬元生跟李誌明的關係很好,畢竟小馬也很喜歡做一名刑警,而他認為這個機會是李誌明給的,所以懷有一部分感恩的心。
當李誌明第一次開槍的時候,單位就查實了那是湯婉君的槍,而張義秉公執法不徇私情,當即派小馬去找李誌明。小馬找到了李誌明,但他卻放過了李誌明,據現場協助抓捕的同事說,當時小馬很激動,甚至把槍頂在了李誌明的頭上,卻最終選擇放過李誌明。實際上李誌明之所以能做接下來的事情,很大程度上也是小馬的放縱。
然而當時因為人手緊張,案子一個接一個,所以對小馬的處分,張隊壓了下來,隻是進行口頭批評,想待所有案子結了再一並處理。同時小馬放走李誌明也是人之常情,張義不知道若是換做自己,會不會也放過李誌明,反正自己是沒有勇氣對屬下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