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下旬,長嵐市飄降小雪。整座城市被籠罩在白色的雪和霧中,像是雲中仙境。
今天是簡騁上庭的日子,簡月早早便到了法院,她來得最早,但是坐在最後一排。三個多小時的庭審,簡騁站在被告席,簡月隻能看到他的背影,法官落錘後,簡騁才回過頭,目光像是跳躍障礙物一樣繞過滿座的旁聽席,準確無誤地找到了簡月。簡月微笑著向他招了招手,簡騁可能也笑了,但是他們離得太遠,簡月看不清楚。
簡騁自首了,他供述了六年前和展羽以及費雨晨殺害譚家一家人的罪行,他雖中途折返,但知情不報,也應負刑事責任。至於他往魚湯中滴撒的迷藥,當年屍檢表明譚家三口人並沒有食用那盆撒了迷藥的魚湯,這是簡騁沒被從重處罰的重要前提——法官揮錘落下,判了簡騁三年有期徒刑。
簡月站起來,看著獄警將簡騁從被告席帶出來,簡騁即將離開法庭時,突然停下來,向簡月大喊:“姐,照顧好我的貓。”
簡月想說“好”,但是那個字哽在喉嚨裏,遲遲說不出。等她歎息一般說出那聲“好”,簡騁已經走了,旁聽席隻剩下她一個人。
她曾氣憤地問過簡騁,為什麽她拚了命的保護他,到頭來,他卻親手把自己送進牢獄。當時簡騁沉默良久,才輕聲說了句“我不想忘記他”。隻這一句話,簡月就釋然了,也接納了命運的無常。因為她也有寧願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也不願意遺忘的人。
走出法院,雪還在下。簡月把衣領豎起來,防止風把雪吹進脖子裏。她走過一條街,去花店買了一束花,然後在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上了車對司機說:“師傅,去鬆鶴墓園。”
她把花擱在腿上,從包裏拿出手機,擦掉手機屏幕一層冰冷的濕霧,撥出師小冉的電話,電話響了好幾聲才接通,簡月道:“小冉,現在方便說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