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笑又被關起來了。
這個“又”字讓所有人都很無奈。
而且雙方無奈的原因幾乎是一樣的——就是壓根找不到原因。
殺手的身份還在調查中,但是進展很緩慢,江濤和唐安推測肯定和蔣新仁有關係——因為傳喚書下來之後,那人徹底消失了蹤影。
但是很明顯,現在對於抓捕蔣新仁,江濤興趣不大——本身這種普通的凶殺案件,就不是他的負責範圍,他到來的目的就是查爆炸案,調查能給大規模的民眾帶來恐慌和襲擊的群體恐怖性質的案件。
所以,從找到殺手這一刻開始,江濤立刻調轉矛頭指向了錢笑。
“這個人肯定是錢笑弄死的,根本不用說。”在屍檢部門,江濤指著已經解剖的屍體說道。
“咱們做警察的說話,是講究證據的。”唐安看了屍體一眼,經過解剖和儀器探測,柳媛媛仍舊保持自己的觀點——這人是自己撓死自己的。但是除此之外,任何其他有用的線索都沒有。
這人死法蹊蹺,而且在撓破自己身子之前,是包裹在透明塑膠衣裏的,身上除了他自己的東西,任何東西都被隔離了出去。而且事發地點是錢笑的家裏,就算地上有個什麽毛發纖維之類的,也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人家自己家,還不能掉根毛了?
再說死亡方式,這種方式的“自殺”,根本無跡可尋,人都死了,現在腦子都成一片漿糊了,你說我生前到底是看到幻覺了還是吸毒過量了還是幹脆想不開亦或者精神病發作了,誰都說不準。
而且這殺手太“專業”了在進入屋裏之前把周邊的監控都給破壞了,根本沒有留下任何線索,這應該也算是作繭自縛了。
事已至此,所有可能調查的環節被清理的幹幹淨淨,所以聽到唐安說起“證據”倆字,江濤是一個頭兩個大。
“得得得,咱先不提證據,講一講邏輯行嗎?沒有證據不能把他當犯人,但是嫌疑總還是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