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是一個四十歲上下的中年人,其貌不揚。根據我的判斷,他應該屬於混了半輩子但是在業內始終無所建樹的那一類人。這類人經過殘酷生活的磨礪,年輕時意氣風發的理想早已破滅,所以他才會接手這樣一件勝負分明的案子,聊掙幾個辛苦錢而已。
果然,他一開口的氣勢就和剛才的公訴人完全不同:無精打采,毫無銳氣。
“被告人——”他問道,“你知不知道三唑侖一類的精神藥物可以致人失憶或者精神失控?”
“不知道……”小唐搖著頭,“我隻知道迷魂藥會讓人暈過去。”
“你中了迷魂藥,然後重新恢複神誌的時候……嗯,看到現場的情形,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麽?”
“我哥被人害死了。”
“你看到的現場和剛才照片上的情況一樣嗎?”
“應該差不多。”
“你怎麽知道地上的死人就是你哥?他的臉已經變成了那個樣子,應該認不出來吧?”
“我是從衣服上認出來的。那個死人穿的衣服,和我哥之前的一模一樣。”小唐這幾個問題回答得很利索,我猜他一定和律師事先有過演練。
律師繼續問道:“如果是另外一個人,但同樣也穿了這身衣服,然後死在了現場,你會不會把他認成你哥哥唐少銘?”
“會的。”
我摸了摸下巴,心中一動,猜到了辯護律師的思路。這倒有點意思呢,如果公訴方沒有準備的話,至少可以把宣判的時間往後拖一拖了。
“嗯。”律師點點頭,“我再問你幾個問題。你清醒過來的時候,那個棒子在不在你手上?”
“我不太記得了……有可能是我後來從地上撿起來的。”
這是一個聰明而又關鍵的回答,一定是緣於律師的授意。我暗想。
律師又問:“你為什麽要撿那個棒子?而且還握著它一直走到了樓門口?直到警察來了你才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