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在這裏贅述二審上訴時的詳細過程,總之那是辯護律師對公訴人的一場酣暢淋漓的勝利:唐少鼎故意殺人的罪名被推翻,當庭釋放。
在控辯雙方激烈的法庭辯論中,辯方提交的兩條證據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其一就是孟婷婷誘使唐少銘簽的那份“繼承權指定文書”,經過專家的鑒定,留在那張文書上的簽名確實是出自唐少銘的親筆。而那簽名覆蓋在紫檀山莊血案的新聞稿上,足以證明血案現場的死者並非唐少銘。
其二則是孟婷婷給法醫董竹匯款的銀行底單,這筆賬麵往來也得到了銀行方麵的證實。雖然董竹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在鑒定過程中作假,但唐少銘仍然活著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那份鑒定結果被法院宣布為無效,董竹也將因為受賄行為而另案受到處理。
以這兩條證據為基礎,辯方律師充分發揮出他的口才和臨場應變能力。在凱歌節節吹響的時候,他也成了庭審現場最出彩的明星。可以想象,這個多年來碌碌無為的二流律師很可能會因為這起案子而身價倍漲。
嘿嘿,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知道這兩條證據背後的曲折與辛酸?
因為醉酒鬥毆事件,再加上未經領導批準就擅自請假缺勤,我受到了單位內部的處罰。不僅被扣發當月獎金,還被記過處分一次。
不過我認為這些都是值得的。因為我幫到了我最愛的那個人。我幫她擺脫了唐少銘的控製和利用,從凶殺同謀的泥潭中掙脫出來,而且她還如願以償地從小唐手中分得了唐父的一半遺產。
紫檀山莊凶殺案被打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刑警隊的同僚知道自己被唐少銘的詭計蒙騙之後,一個個都恨得牙根發癢。他們投入全部的力量去追查唐少銘的下落。可是這個已經搖身變為韓國籍金榮權的家夥卻如石沉大海,從此杳無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