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喧鬧的婚禮現場,在街頭漫無目的地溜達著。不知走了多久,發現自己又出現在了上次醉飲的燒烤小店的門口。
難道這又是命運使然?每當我心情落寞的時候,便會在不經意間來到這裏。不過既來之,則安之。婚禮現場無法痛飲,還是在這裏一醉方休吧。
我走進店中,老板認出我正是上次惹禍的醉鬼,對我並不熱情。我可不管那麽多,徑自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來。
在我對麵桌也有一個獨坐的男子,他的麵前擺了一溜兒啤酒瓶,看起來已經獨飲了很長時間。我忽然覺得那男子有些眼熟,略一回憶終於想起:原來是他!曾經的法醫中心DNA實驗室主任董竹。
我挪步過去,坐在了那名男子的對麵。記得上次見到他的時候,他春風得意,神采飛揚,可此刻他卻留著拉碴胡子,神情蕭索,一副沉淪落魄的模樣。
“喝幾瓶了?”我有意搭訕。
董竹抬起醉眼看了我半天,終於認出了我。
“是你?!”他的舌頭已經有些打卷了。
“我陪你喝兩杯。”我一邊說,一邊大咧咧地給自己斟上啤酒。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倒真有心和他一塊兒大醉一場。
可董竹未必能用相同的心態看我,他瞪著我,用充滿敵意的語調說道:“你來幹什麽?你還嫌害我不夠慘嗎?!”
是的,嚴格說起來,也可以算是我害了他。如果不是我給唐少鼎翻案,這個人還當著DNA實驗室的主任,前途輝煌。可現在,他不僅丟掉了公職,還是一個取保候審的受賄犯罪嫌疑人。
我苦笑著安慰他:“兄弟,這就是人生。任何事情都總有一個結果,而且那結果往往不像你想象的那樣。”
“可你們為什麽要陷害我?”董竹咬牙低吼著,“你們為什麽要陷害我?!”
“陷害?這話也說不起來吧?”我攤攤手,“畢竟你確實收了別人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