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在我上中學那會兒,剛好算是普及了彩色電視機。而隨之而產生的,就是一些錄像機設備。例如早期的那種錄影帶,我就是在這種帶子裏見識了我人生中第一個**的女人。而到後來,出現了VCD,那時候誰家要是有這樣一台機器的話,那絕對算得上是土豪了,因為在當時那個年代,售價卻非常高。而到我上了高中以後,開始流行DVD,並且在我家附近很多小門麵裏,都出現了租售光碟的小店,我算是比較喜歡光顧這些小店的人,一張碟,一塊錢,租一天,那時候網絡還不如現在這麽發達,所以當你知道某部片子正在上演,但是卻有不願意去電影院看的話,選擇租個碟回家是一條不錯的路子。
但是當時我卻常常因為輕信了碟片封麵上的那些宣傳畫,導致我租回家的,竟然是一張盜版碟。所謂的盜版,還並非隻是複刻版這種畫質的,而是真的有人拿了攝像機或是其他東西,在電影院裏偷偷拍攝的。我記得很清楚,我看過的第一張盜版光碟,就是張藝謀導演當年拍攝的《英雄》,整部片子裏,我伴隨著電影院裏那濃重的回音當作混響,以及歪歪斜斜有重影的畫麵,還時不時因為焦距的關係模糊一下,周圍傳來人們看到某個精彩的地方發出的笑聲,以及突然有人站起來,從屏幕麵前走過的樣子。
所以當李先生說起的他們電影院的時候,我想我是能夠想象到當時的那種場景的。而我之所以要問他,我比較在意的點是,那些看電影的人看見的,究竟是一個人走了過去,還是僅僅隻看到了一個影子。
但是李先生說他們後來甚至他們投訴的那個人甚至不曾存在,於是我就問他,後來還發生過一些什麽事?李先生告訴我說,當初接到投訴後,由於找不到人,也沒人主動承認,作為院線方也隻能給那些看電影的觀眾賠禮道歉,極個別實在小氣,要計較的就退了票錢,這事也算是不了了之了。為了這件事,他們還專門把員工聚攏開了一個會,說要怎麽才能夠盡可能的避免這樣的情況。於是就有人提出,每個放映廳在電影播放的時候,配備一個專業的工作人員,以便維持現場的秩序,並且對一些不當的行為提出糾正,就算是糾正不了,咱們至少能知道是誰幹的。這個提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通過。試行了幾天之後,覺得效果還不錯,但是正當他們覺得應該就此維持下去的時候,那天晚上,同樣是午夜場電影,同樣是那個放映廳,又出現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