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三人行必有我師,但你一隻傻兔子跟著一頭狼能學到什麽。”聶牧謠搖頭淡笑,自知多勸無益,也不再多言,低頭看了眼麵前的粥,若有所思問,“你剛才說,聽我口音是南方的?”
“嶺南道的雷州口音,和我家鄉挺近,說不定我和牧謠姐還是同鄉呢。”
“雷州。”聶牧謠神色惆悵,“好遠的地方……”
“牧謠姐真是雷州人?”
“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不記得以前的事了,聽你提到我鄉音,一時好奇才問你。”聶牧謠解釋。
顧洛雪托腮問道:“為什麽會忘記以前的事呢?”
聶牧謠神色黯然,久坐回思,可腦海裏還是一片空白,隻有幾個零星的記憶片段一閃而過,下意識摸到自己左肩,每逢變天,傷口都會隱隱作痛。
那些不連貫的記憶畫麵中,她依稀還記得,有人刺過自己一劍,劍傷很深,直透後背,差一點就傷到要害。
“我,我……”聶牧謠想給顧洛雪講述,這麽多年,她從未對任何人提及過往事,卻突然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回想起丁點過去的事,“我受過一次傷,想來,傷勢應該很重,他說我昏迷了十多天,醒來後,醒來後我就記不起自己以前的所有事,唯獨還能記得,救我的人叫秦無衣。”
“是秦大哥救了你。”
“那段時間,他一直陪著我身邊,等我傷好之後,他就帶我來長安,很奇怪,我遺忘了過去,但我卻記得琴棋書畫,記得如何向不同的人打探消息,然後,然後我就成了流杯樓的花魁。”
顧洛雪一臉天真:“為什麽不直接問秦大哥啊,他應該知道牧謠姐的過去。”
“人幹嘛要活的那麽通透,有時候糊塗一點豈不是更好,他不想說的事,我從來都不會問。”聶牧謠輕笑說道,“再說,前塵往事不一定都值得去追憶,既然能忘掉何必要執意去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