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完美共存

第四十九章 意外之外(9)

“那你覺得,什麽比死更可怕?”向尋繼續引導。

“比死更可怕?”小周搜腸刮肚地想了半天,“死不瞑目?”顯然剛剛向尋說的用家人威脅的那一招就屬於死不瞑目範圍內的。

“還有生不如死和不得好死。”一旁的葛強終於忍不住了,插嘴道。

“生不如死、不得好死?”小周想了想,終於明白了,“您是說,在監獄裏動手?”

向尋點了點頭。

“難道他能買通獄警?”小周驚呼。

“他是不是能買通獄警我不知道,但你別忘了,監獄裏比獄警多得多的,是什麽人?”向尋再問、再教。

“是犯人!”這次小周反應得很快。

“對,是犯人。就像我們刑警不可能無止境的二十四小時保護他們的家人一樣,監獄裏的獄警也沒可能全天二十四小時的看護他們的生命安全。況且,隻要不出人命不見血,事情不鬧得太大,監獄裏犯人之間的那點小摩擦、小爭執,獄警是不會管的。而屈辱、折磨人的方法……”向尋搖搖頭,沒有繼續說下去,他相信小周能明白他的意思。

“生不如死……”原來,這就是生不如死!“而我們國家現行的死刑方式,無論是執行槍決還是用藥安樂死,都很幹脆,都沒有折磨犯人的死法,可是和他們關在一起的都是死刑犯,真要是把他們生生折磨死,也不過就是早執行晚執行的事情,連一命換一命都算不上。”小周終於是開竅了,也終於弄明白了向尋的意思。

“總算開竅了。”向尋欣慰點頭。

“我們明明都知道真相了,那為什麽……”小周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向尋打斷了,“我們是警察,不是黑社會,警察要講證據,而不是僅憑推斷,腦袋一熱、一拍腦門就能隨便抓人。你以為演動畫片呢?僅憑自己的推理和對方打個嘴仗,犯人就聲淚涕零地認罪伏誅了?玩呢?就算是私家偵探也要講究實際證據。證據、證據!剛剛教你的都白教了?”向尋手又癢了,又開始想往小周的腦袋上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