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秦小吏

第六十六章如何才算殺子?

張令史還是不肯信服。

“你為何信她?”

“張令史,用毒蘑菇使人致幻是真,但誰又有能力控製這個幻象?”陸柒耐心說道:“幻想萬千,張瓊就不怕魯平吃了毒蘑菇,將她看成妖魔鬼怪,把她殺了?”

車中除了嬰兒便是弱女子,誰會是魯平的對手。他當真瘋癲了,雨夜中殺誰不行?

張令史聽完,不由汗顏。這麽簡單的問題,他竟然沒想到,還對著張瓊苦苦相逼,希望她能承認自己用毒蘑菇殺人。

來回折騰半日,問了兩個女人,本以為能找到線索,哪知被陸柒這番話又打回原形。

“那,到底是誰殺嬰?”

“魯平!”張瓊斬釘截鐵地說道:“家中已有六子三女,妹妹所生的是第十個孩子。魯家早就外強中幹,再也養不起這個孩子。魯平殺嬰,是因為家貧無法養育,不得以而為之!”

張令史再次唱起了反調,“胡說,魯平之兄正是正是掌管皇室車馬的調用、國有馬匹的飼養與訓練的太仆魯赫,而且魯家在鹹陽亦是大戶人家,貴族之流,就算魯平沉迷賭博耗盡家產,魯家也不可能養不起這第十子!”

“魯平之職正是魯赫舉薦所得的,魯平因賭博不安於工作,魯赫已因此受了牽連。魯氏家族早已決定,不再幫助魯平,希望他知錯能改,但他不但不改,反而變本加厲。正是因為魯平被魯氏家族驅逐,我們才不得以,帶著所有家當從鹹陽趕到漆垣縣。”

陸柒再次與張令史交換了一下眼神,彼此都沒有立刻表態。

秦律規定,如果嬰兒出生時,是殘疾的,或者長了異物,父母殺之不為罪。甚至如果是在某些特殊的不吉利的日子出生的,父母不哺育,也是默許的。

但如果純粹是因為孩子太多養不起,而這個孩子身體完好沒有任何問題的而殺之的,才視為殺子,要治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