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聲呐喊

又見愛人

程偉被押送看守所之後,林嶠坐在辦公室思忖了很久,他總感覺這個案子還沒完。可是人證物證俱在,他也不知道自己還在猶豫什麽。

首先,程偉目前很年輕,才二十八歲,臉上有疤痕,說話結巴,穿著白色衣服,是目擊證人劉衡山口中的年輕人。

第二,程偉有一個善於做麵具的父親,不排除他也會做此類麵具,而且在他所住的房間搜出來的東西,也證明那張人皮麵具極有可能是他做的,並且在殺人後放在現場。

第三,程偉有多次犯罪前科,和死者存在仇恨,存在足夠的殺人動機。

第四,程偉一個星期前就離開了精神病院,有足夠的作案時間,而且案發當晚曾在紫竹小區劫持過劉衡山。

第五,程偉是天主教徒,符合陳雅對罪犯行為和案發現場基本特征的分析結果。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羅中良留下的三個數字,217正好是程偉的病房號和病號,光這條線索無疑就是鐵證。

至於程偉為什麽有槍,現在槍又在哪裏,這是一個查無可查的疑點。林嶠隻能猜測,槍有可能是程偉住進市精神病院前就已經藏匿在某個地方,在他作案之後,他又把槍藏起來了,或者丟棄了。

再說,程偉本身就有涉黑,案底也不是隻有一兩件,有槍也不足為奇。

……

每一條線索都指向程偉,的確沒什麽可懷疑的。

可以想象,一個星期前,程偉從市精神病院逃出,不排除他依靠另一種人格,來到山源市內。

隻有在夜晚活動的程偉,使得很少人注意到他的異常。

也就是在案發當天晚上十二點左右,程偉的另一種人格突然蘇醒,想起羅中良多次將他送進監獄,因此在人民廣場劫持了劉衡山,讓劉衡山帶他去紫竹小區。

來到紫竹小區後,他並沒有立即去羅中良家,也許是另一種人格的程偉是個十分機智的家夥,他在行動之前還觀察了整個紫竹小區,然後計劃了一個看似完美的謀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