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趙伏波與馬丁決定在亞丁這裏試試,那麽趙伏波就不會再等下去,對於亞丁行省的試試,立即就展開行動。
一小隊一小隊的騎兵,第二天一早就飛馳向各城邦。把帶有亞丁行省總督趙伏波手諭的告示向四鄉張貼。與此同時,還有第一批在亞丁行省發行的報紙。
告示上寫得是某城將要實行民主製,某城將會是城主私人所有。共同之處在於,各城向趙伏波繳納的稅收僅為,原亞丁總督艾什勒弗所要的三分之一。
除此之外,各城可以厘定各城稅率。唯一,就是擁有趙伏波頒布的“通商令”的商人,不在各城繳納稅收,也不受各城的稅率控製。從這一點就看得出來,趙伏波心中把亞丁行省各城,依然放在“非自己人”的位置上。
除過向趙伏波繳納的稅收之外,各城被各城居民選舉出來的市長,將隻能征收比現在各城向居民征收的稅賦低三分之一的稅收。在負擔完了向趙伏波繳納的稅收之後,才能用於城市的開銷。
城市開銷包括各城自己的1000守城軍隊,5%人口基數組織以弓箭手為主要力量的警察。至於法官、檢察官等等人物,將會從趙伏波的軍隊裏那些殘廢的軍人裏麵挑出來,進行《神州律》的培訓。
將來各城的市長與終生製法官、檢察官以及議會相互製約平衡。倘若大家以為,馬丁不過是照搬現代的所以“三權分立”來管理一個城市的話,那就猜錯了。
因為各城的議會,將不是選舉什麽議員。而是不分種族、不分教派分為“工、農、學、商、兵、教”六個社團組成。由“六社團”分別選舉10名代表,總共60名代表,組成城市管理階層。
由市長任命為政府的“吏、戶、禮、工”四部的官員,其餘的“刑部”分為法院與律政署,由趙伏波派出法官與檢控官。“兵部”掌管軍隊,則由趙伏波派遣將領。而市長手下的武力,就是主要由5%人口基數弓手組成的擔任警察、消防、救災的警察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