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蠢賊

第九十九章 選擇(下)

去或者不去,二選一,有的人可以選,有的人沒得選。申一夏去不去和火鍋店找司馬北嘮嗑有得選,李俊回不回A市沒得選。

聶一和李俊在到達A市之後,和張小滿暫行分別,想著回來後還沒去過自己的大本營,隨即叫了輛出租車直奔偵探社。二人剛打開一鳴社的大門,便看見一個男人坐在聶一的辦公位上,手指夾著一根香煙,背對著他們吞雲吐霧。

李俊略一沉吟,擺出一副誇張的表情,伸出右手指著男人,鼻孔朝天道,“你丫誰啊?坐在我們偵探社裏幹什麽?偷東西?大白天的闖進別人家裏偷東西?誰給你的膽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別看這偵探社是辦公室,但房本上的用途一欄寫著住宅二字,你完了,準備去監獄裏深造三年吧!”

“早就聽說過張小滿其中一個徒弟是話癆,今日一見果真名不虛傳,”男人轉過身來,掐滅手中的煙頭,吐出最後一口白霧,“抱歉,等得久了,有些乏,就在你們這兒抽了一根煙,你們應該不會介意吧?”

聶一擺擺手,磕磕巴巴道,“沒……沒事兒!您在這……燒香拜佛都可以……隻是……您能不能……告訴我……您貴姓呐?”

男人抬了抬手,“免貴。”

李俊沒好氣地翻了一個白眼,搶話道,“姓什麽?”

“姓周,”男人拍了拍手,站起身來,“單名一個兵字,捉賊的兵。”

“檢察院的周兵?”聶一不再裝作結巴,口齒清晰地問道,“敢問您來這裏有何公幹?”

“你就是聶一吧,腦子的確好使……”周兵摸出一張逮捕令,笑容滿麵道,“我來這裏是想請二位到個安靜的地方住上一段日子,修身養性。那地方與世隔絕,不愁吃喝,每日作息有時,保證二位流連忘返,樂不思蜀。怎麽樣,二位可有心動,去或者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