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著下樓,林宏坐進了警車裏,這種感覺還真跟以往自己開著警車有些不一樣,一個人在前麵開車,另一個人就坐在他的邊上看著他。
從市局到省廳的已經是兩個市的距離,坐在車裏開著窗外,林宏看著熟悉的街道,這是要去機場的方向,透過午間的陽光看著街上來來往往的人群,林宏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從來都沒有真正的停下過腳步看過這個城市的風景,即使從小在這個城市長大,周邊的好多地方其實都沒有去過,每天圍繞的最多的就是案件,去過最多的地方就是案件現場。
這條路其實他開過很多回,不是在抓捕凶手就是在送人或者去外省接犯人,距離機場的位置也就剩下五六公裏的距離。
剛當上刑警的時候就遇上了一起機場搶劫案,當時譚勇還是隊長,跟著他趕往現場時車速太快他還出現了暈車,被同隊的好多人笑話了許久。
押著那個嫌疑人回來的時候林宏看著他突然就有了一種責任感,覺得這些人都必須要得到法律的製裁,讓他們知道這是一個法製的社會,本應該充滿陽光,不應該讓這些人把陽光給擋住了。
可現在的情況卻恰恰相反,他被當作了那個擋住了陽光的凶犯,他成為了那個被剝奪了自由的人,就在他還入神的時候,突然車子從寬闊的馬路拐進了邊上的一條泥路,坑坑窪窪的導致車子十分的顛簸,邊上的人抓住他的手也加重了力道。
林宏往周圍看了一眼,這條路沒什麽車子開,兩邊的植物的枝椏都伸到了路中間來,打在車玻璃上有些擋了視線,發出拍打的聲音來,接著就是一片接著一片的菜地,從窗外帶進來的風混合著沙塵,前排開車的人立馬把車窗戶也給關上了。
沒了風,林宏覺得自己像是徹底失去了自由,隻能聞見車子裏這些皮革製品的味道,接著迎接他的生活是他時常會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