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鈴鐺又講到了一件事。她在皇都娛樂會所上班的時候,和周圍的同事關係都不錯。尤其是幾個同組的姐妹,當時鈴鐺被欺負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有一個好姐妹去醫院裏探望了鈴鐺,看著她躺在病**,腦袋上貼著紗布,差一點兒就傷到了眼睛。
姐妹忿忿不平:“哼,陳嘉恩仗著自己有錢就胡作非為,咱們必須得給他一點兒教訓,要不然他還把我們姐妹看扁了呢!”
鈴鐺卻苦笑著搖了搖頭:“算了,反正錢也拿到了,他不是也賠償了嗎?”
“賠償?我呸!那是邵乃明和其他幾個老板賠的,跟姓陳的一點兒關係都沒有。這個陳嘉恩還四處嚷嚷呢,說你把他的臉撓破了,你們兩清了。”
“我根本沒動過他!他打了我一巴掌,還砸破了我的頭。”
姐妹意味深長地一笑:“所以說啊,這種人我們就應該給他點兒教訓!”
鈴鐺說到這裏,點上了一支煙,吸了一大口,衝車窗外吐出煙圈,緩緩說道:“後來我的氣難消,也就答應了。”
“你們是怎麽報複陳嘉恩的?”
她把香煙伸出了車窗,彈了一下煙灰:“做我們這一行的,還能用什麽辦法呢?美人計唄!我姐妹去勾引他,然後走的時候偷了他一千塊錢,僅此而已。反正他也是見不得光,不敢報警的。”
過了二十多分鍾,鈴鐺下車了。她一個人迅速消失在了黑暗中,心中似乎盼望著離市公安局那莊嚴的牌子遠一點兒。
“跟上她。”
“啊?”丁晴不解。
蘇仲冷靜地說道:“這個女人有問題,跟上去,不要被發現。”
兩人今天忙了一天一夜,這時候天已經蒙蒙亮了。但丁晴不敢怠慢,聽從蘇仲的話悄悄跟了上去。她問道:“凶手是她嗎?”
“現在不敢肯定,不過她剛才一定說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