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可不行。”時駿終於打斷了吳美華的歇斯底裏,“好好想想我剛才的問題,在昨天您見過譚妍嗎?”
許是被時駿認真起來的態度震撼了,吳美華哽咽著吞下到了嘴邊的一句粗話,撇撇嘴,說:“見過。我每天都要去家裏做飯,做一頓夠她吃兩次的。”
“昨天做的雞蛋羹?”
“對。小妍平時喜歡吃的,做一大碗能讓她吃兩三頓。我昨天上午十點過去給他們收拾收拾屋子,又做了飯,下午一點左右走了。我每天都要去的,哎呦,你是不知道小妍那孩子得了病之後是個啥樣。”
得,順著這個話題吳美華又開始囉嗦了。她說起譚妍在得病之前還是個很勤快的人,家裏雖然有請鍾點工,平時她也會把家打理的整潔幹淨。自從得了病什麽事都不做了,就連生活自理都成了問題。有時候她甚至幾天不梳頭不洗臉,也不換衣服,沒人把吃的放在手邊她就會一直餓著。這種情況下就更不可能指望她打掃家裏,有那麽幾次,碗筷一直在水槽裏堆著,味道可想而知。也這是吳美華堅持每天都去打掃房間給她做飯的原因之一。
“您最後一次看到譚妍是什麽時候?”時駿問道。
“昨天下午一點多,我做完飯就回家了。”
“當時譚妍在幹什麽?”
“她還能幹啥?抱著我孫子的衣服就在客廳坐著,都坐了半天了。我跟她說話也不搭理人,有病了脾氣大了,對我這個婆婆愛搭不理。我能說啥,我兒子就知道勸我別生氣,他咋不知道管管媳婦?就知道讓我這個老婆子忍。”
糟糕,又開始了!時駿頭大,趕緊找了個借口離開。這一回反倒是吳美華不讓他走,非要他說出到底是誰殺了譚燕,就算不說出個人名來,至少也得給出幾個候選人。饒是時駿這樣的人也敵不過她的碎嘴,腳底抹油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