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整。有人打開了走廊盡頭的那扇小門,看了看裏麵在七八個獐頭鼠目中顯得異常的男子,隨便招招手,告訴他可以出去了。男子似乎並不高興,怏怏地跟著走出去。
辦公區內,簽了字印下指紋,身邊負責的警察打量他一眼,好像打從內心覺得這麽人五人六的爺們實在很可惜,語重心長地說:“以後可別再犯事了,挺好個小夥子,幹點啥不好。”
時駿狠狠地剜了眼對方,把筆一扔轉頭便走。來贖人的霍剛跟朋友說上幾句客套話,不緊不慢地跟了出去。
返家的路上,霍剛笑個不停,時駿始終陰沉著臉,見他笑起來沒完沒了,氣得打過去一拳。
霍剛抹掉眼角那一滴鱷魚的眼淚,笑道:“還不知道你對‘419’感興趣。”
“是臨時拚酒的。別說得那麽難聽。”
“我聽說對方很漂亮。”
“我對年紀大的女人沒興趣。”
霍剛忍著笑瞄了眼身邊氣呼呼的人,見他有些疲憊的臉上積滿了憤怒,也不好再說什麽取笑的話。開門見山談起他被抓的問題:“我已經問清楚了,昨晚跟你喝酒那女人回家後發現包裏一個價值一百萬的寶石項鏈不見了,報了警回憶自己都去過哪裏遇到過什麽人,你老哥理所當然地成了嫌疑人。”
“放屁!”時駿氣惱地爆了句粗口。繼而說道,“別說一百萬,就是一千萬我也沒興趣。再說,昨天晚上我喝得連自己姓什麽都忘了,還有精力去看她包裏有什麽?”
“重點不在這裏,你們離開酒吧之後,那女人直接開車回家,到了家裏就發現項鏈不見了。跟你喝酒的途中,她去過幾次衛生間,是不是每次都帶著手包她也記不清楚了,你說說看,如果你是警察,你會不會懷疑跟她喝酒的人?”
時駿把嘴一撇,不屑地說:“這裏麵肯定有問題。你會隨身攜帶一百萬的項鏈去酒吧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