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珠寶行劫案當年名噪一時,三名嫌疑人對周邊地形熟絡無比,作案手法嫻熟老練,且殺人手段極其殘暴,可以說讓當時梵市整個城市的上空都蒙上了一層厚重烏雲。
大劫案發生之時,陳顛還在X大內求學,每日混跡於學校內做著安分學生,但對於這起惡性搶劫殺人案他也是做過簡單分析。
以陳顛當時的分析得出的結論便是,三名嫌疑人應該是蓄謀已久,規劃好作案時間和逃跑路線,且手法幹淨利落,整個殺人打劫過程不超過10分鍾,而且策劃這起大劫案的首腦,應該是一位心思縝密心狠手辣之人,而且極有可能有前科,因為通過監控錄像分析,類似首腦的人心理素質較之其他兩人來說要強上許多,殺保安便是其率先動的手,且下手之狠,讓人膽寒心悸。
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三名嫌疑人皆是蒙頭蓋麵,所以攝像頭根本沒有捕捉到三人的麵孔,而當時的保安早已被綁縛無法做出任何反抗或者報警之類的行為,所以他們根本沒有殺害店內保安的必要,之所以將保安殘忍殺害的目的,陳顛推測出一種讓人不寒而栗的結論。
納投名狀。
納投名狀的釋意便是以非法行為做保證而加入非法團隊,是表達事後對彼此相互依附信任的保證書,也可以說是一種生死契約,每個人都握住彼此的把柄,用這種非法方式作為捆綁方式,用來約束對方。
三名嫌疑人顯然彼此熟絡,為了避免某個人會泄漏信息,便殺死了這名保安人員來作為投名狀約束對方,這就是陳顛當年得出的那個聳人聽聞的結論。當然,這個結論他隻在同宿舍中的同學那裏簡單闡述過,並未對外人提起。
當陳顛將那時候自己對周氏珠寶行大劫案分析得出的結論說與傅啟明和唐中青的時候,傅啟明和唐中青顯然大吃了一驚,因為陳顛所說的結論實在讓人一時無法接受,以納投名狀的緣由,就以殘酷手段殺害一個無辜的人,這實在太過凶殘狠辣,滅絕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