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格蘭買花行駛在買花途中時,一夜成名的阿爾瓦正躲在家裏。昨晚,在演奏完畢,得到全場雷動的掌聲,以及評委一致給出的PASS卡後,阿爾瓦隻朝朝觀眾和評委席彎腰行禮,便迅速地離開舞台。繞開記者,阿爾瓦找到推銷員小哥,乘上車,回到了布魯諾。這下,可害慘了緊接下來的選手。當他滿心期待地從升降台來到舞台,迎接他的卻是給上一位已經走掉的歌手的歡呼,還有此起彼伏的安可聲。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全場的呼聲漸漸一致,工作人員有些不知所措。
而被叫安可的俊美新星,阿爾瓦·馬科斯走得毫不留戀,隻留下一個冷淡、孤高的背影給在場所有人。
至於,阿爾瓦為什麽要走?
那當然因為、因為……他害羞了。
就像網絡作家寫文時可以心中洶湧澎湃,豪氣衝天,但當把文點了發送後,即使點擊和收藏猛漲,麵對留言,總有人會猶豫。
啊,要不要點開看看呢?
大家好像很喜歡但不知道是不是還有不足?
不知道剛才的文章有沒有標點符號的錯誤?
人物情感是否有些幼稚諸如之類的婆婆媽媽瞻前顧後左思右想的混亂思緒。
一句話說來就是,當**如潮退,一曲完畢的阿爾瓦因內心糾結、忐忑、羞澀、很挫地……溜了,並且是外表從容不迫,實則兩腿虛軟地……溜了。
他還沒有心理準備接受自己在舞台上的身影以及別人的評價,所以,讓他先逃了在說吧。身後的人群還在喊,喊什麽他也不管了,他聽不見聽不見聽不見。
舞台上的演奏者內流滿麵。
究竟,還有沒有人要聽我唱歌?
頂著推銷員小哥不解的目光,阿爾瓦以雷霆萬鈞之勢衝回家。回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關掉所有獲知外界信息的通訊設施,然後關燈蓋被,將自己裹成條毛蟲,一人在被窩裏激動得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