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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人皮刺字

阿繡知道要刻六百多句,至少一萬五千字,便琢磨了幾天,想出了一個法子。

她在地上畫了張草圖,演給朱安世看:“在你雙臂、雙腿、前胸、後背,各繪兩條蛇,把那些字當蛇身上的花紋來刺,一條蛇大約分八十句,將字刺得極小,每一句繪成一條花紋。”

她先從朱安世左臂開始,一字一字刺上去。她手法輕靈,果然並不如何刺痛。每刺好一句,便用墨汁塗抹,擦淨後一看,一句話連綴成一條烏青的花紋,若不湊近仔細瞧,根本看不出來是字。這樣,就算脫了衣服查看,也不必太擔心。

朱安世看後大喜,不由得嘿嘿直笑。

於是,隻要得空,阿繡就幫朱安世把《論語》一句句刺在皮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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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第三年年末,孔壁《論語》才終於全部傳完。

那天,衛真照舊又丟了一個絹團,朱安世偷偷撿起來,回到房裏,小心打開,頭前仍是“子曰”兩個字,又一句《論語》。等絹帶完全展開,卻發現裏麵還另夾著一小片白絹,一不留神飄落到地下,朱安世忙拾起來一看,上麵寫了一個字:

看到這個字,朱安世頓時長長呼出一口氣,壓在心頭的那座山忽地消失,不由得嘿嘿笑了起來。

這是事先約定好的——司馬遷在信中寫明,等全部傳完,衛真就在一片絹上單獨寫一個“完”字。

“完”這個字朱安世本來不認得,還是韓嬉教他:“完”字上麵一個屋頂,下麵是個人。這個人頭上紮著一條絹帶,張開雙臂,伸了個懶腰,說明事情做完,邁開兩條腿,表示準備出門往外跑。

朱安世正笑個不住,忽聽到屠長在外麵喚他。他忙藏起絹團,走出門去。屠長命他趕緊殺十隻雞,廚房等著用。他便去雞圈抓了雞,提到屠宰台上,提起刀準備動手宰殺時,不由得又嘿嘿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