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這問題的答案,縣老爺高興萬分的。
在縣老爺的囑咐下,師爺將那燈籠兒給黃廷暉拿了過來。
縣老爺點了點頭,“少年郎,本官從不食言!”
“這燈籠兒,你便取去吧!”
黃廷暉接過了縣老爺手中的燈籠兒,他忙是道謝道:“謝過縣老爺!”
“縣老爺,草民有個不情之請,不知是否能與縣老爺提上一提。”
趁著眼下縣老爺心情大好,黃廷暉對縣老爺說道。
“喔?”
“你且說來聽上一聽!”正如黃廷暉所料,縣老爺現在心情大好。
若是放在平時的話,黃廷暉這所謂的“不情之請”,就會有些得寸進尺了。
但此時卻不同了,縣老爺並沒有直接拒絕黃廷暉。
“我有一個朋友,他對縣老爺你的字仰慕已久了。”
“今日我想求得縣老爺的字跡,就寫在燈籠兒上。”
“等大年夜一到,便將寫有縣老爺字跡的燈籠兒掛上去,也讓眾人瞧上一瞧。”
黃廷暉太懂盧道明之所以想要縣老爺燈籠的原因了。
當然不是因為縣老爺的字極具收藏價值。
實在是縣老爺的位置,作為整個瑞安縣的父母官。
若是能得到縣老爺的字,得到縣老爺賜予的燈籠兒,這是一件很值得吹噓的事情。
黃廷暉之所以下定決心要拿下那燈籠兒,更多的也是為黃家村、為老族長考慮。
前些年黃家村在搶水源的行動之中落敗,便是因為對方村中有個讀書人兒。
老族長一直對這事兒耿耿於懷的。
若是黃廷暉能將那燈籠兒弄回去的話,就算是狐假虎威也敢讓隔壁村不敢有太大動靜。
沒有實際好處的事情,黃廷暉可不會去做。
眼下黃廷暉挑的時機很對,他說的話兒縣老爺又是挺喜歡聽的。
幫盧道明也求來一個燈籠兒想來也不是什麽難事。